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学生军事训练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工商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18-05-14浏览次数:160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

为推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776号)关于学生军事训练科研创新的总体部署,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今年设立学生军事训练专项课题。现将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确立习近平强军思想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的指导地位,全面贯彻落实国办发〔201776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当前全省学生军事训练工作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开展基础理论与实践应用研究,切实发挥科学研究的决策咨询功能和导向作用。

二、课题类别

《课题指南》(附件1)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若干项。

三、申报人资格

1.凡从事普通高校军事课教学与管理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从事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管理与教学工作者均可申报。

2.重点课题主持人原则上需具备高级职称,如是中级职称,必须有两名高级职称同行专家推荐。

3.申报人作为课题主持人限报一项,另可参与一项;作为课题组成员限参与两项。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1)以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成功或在研的相关课题主持人或成员;(2)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者。

四、组织管理

1.本次专项课题申报、立项评审和成果鉴定工作由省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具体承办。

2.本次专项课题研究周期均为12个月。

3.成果鉴定前,课题主持人需认真填写《学生军事训练专项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表》。鉴定材料包括研究报告、研究论文等。

4.课题鉴定成果分为优秀” “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评为不合格课题或未能按期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不得参加下一轮课题申报。

5.请各单位依据相关政策对立项课题予以经费资助。

6.省教育厅将对获得课题鉴定成果为优秀的主持人及组织工作出色的单位予以表扬,同时作为下一阶段相关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五、其他事项

1.课题申报时间为2018520日至620日。

2.《申报评审书》(附件2)内一、二、三项内容由课题申报人按要求详细填写,严禁弄虚作假。申报人所在单位业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须对《申报评审书》全面审核,对申报人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科研条件签具明确意见,并承担信誉保证。

3.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于2018628日前将《申报评审书》和《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集中报送省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指导委员会,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吴希媛,联系电话:(0258589171515651859089,电子信箱: 34261@njnu.edu.cn,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人武部,邮编:210023

 

附件:1.课题指南.docx

            2.申报评审书.docx

            3.汇总表.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