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对班级工作的管理与考核,使班级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手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院全日制专科班级
二、考核时间
及时考核,每学期汇总一次。
三、考核办法
考核包括基本得分和附加分两部分,基本得分、附加分。
(一)基本得分
1.日常管理
(1)晚自习出勤(10 分)
主要考核大一班级,晚自习学期平均出勤率 98%以上,且纪律良好的,得满分10分,平均出勤率 98%(含)--96%,且纪律良好的,得 9 分,平均出勤率 96%(含)--94%,且纪律良好的,得 7 分;平均出勤率 94%(含)--90%,且纪律良好的,得 5 分;平均出勤率低于 90%的,不得分。晚自习被学院、学校检查组查出纪律较差的,扣 0.1 分一次。大二、大三学生以10分计入。
(2)宿舍管理(15 分)
每周统计班级得分情况,分值以班级所在全部宿舍的平均分计算。从优秀宿舍次数、参与宿舍文化活动情况、学生在宿舍违纪次数、班主任下宿舍次数、卫生情况、晚归情况、夜不归宿情况等方面考查。每学期末计算各班级学期获得总分(每周分数加总),总分排名 1-5 的班级,本条目计 15 分;总分排名 6-10 的班级,本条目计 14 分;总分排名 11-15 的班级, 本条目计13分;总分排名 16-20 的班级,本条目计 12 分;总分排名 21-25的班级,本条目计10分;总分排名26及以后的班级,本条目计8分。具体见《物流与交通旅游学院宿舍管理办法及星级宿舍评定实施办法》。
(3)青年大学习(10 分)
每期公布各班级得分。每期青年大学习按时完成率 100%得 10 分,各班级每一人未及时完成扣 0.1 分。学期末以各班级平均分计入本条目。
(4)材料上交(10 分)凡涉及校级、院级相关材料,每次按时且按要求上交材料的得 10 分;
偶尔未按时上交或未按要求上交材料的得 8-9 分;经常未按时上交或未按要求上交材料的得 6-7 分;拒绝上交材料或上交差错材料造成严重后果的 得 0 分。此项以各条线辅导员材料收集情况学期末给各班级直接打分。
(5)班级课堂出勤及补考重修情况(10 分)
由学院教务根据实际情况打分。
(6)班级学生积极参加校、院活动(20分)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且表现较好的,得16-20分;参加不积极或表现一般的班级,按具体情况得10-15分;经常不参加或拒绝参加各类要求参加的综合类活动的班级得 0-9分。此项以学生会、团委会、党支部等活动记录情况为依据评分。
(二)加分项(不设上限)
1.获得校级荣誉。集体奖:一等奖加 3 分/次,二等奖加 2 分/次,三等奖加 1 分/次,获荣誉称号等无具体奖项等级的加 2 分/次。个人奖按集体奖的 1/4 计算,所有个人奖项累计加分。此奖项含校级各项评比和竞赛,如校运动会、校大学生艺术节各项目等。不包含奖学金、助学金等分名额到各班级的奖项。
2.获得市级荣誉。集体奖:一等奖加 5 分/次,二等奖加 4 分/次,三等奖加 3 分/次。获荣誉称号等无具体奖项等级的加 4 分/次。个人奖按集体奖的 1/4 计算,所有个人奖项累计加分。此奖项含各项评比和竞赛,不包含奖学金、助学金等分名额到各班级的奖项。
3.获得省级荣誉。集体奖:一等奖加 7 分/次,二等奖加 6 分/次,三等奖加 5 分/次。获荣誉称号等无具体奖项等级的加 6 分/次。个人奖按集体奖的 1/4 计算,所有个人奖项累计加分。此奖项含各项评比和竞赛,不包含奖学金、助学金等分名额到各班级的奖项。
4.获得国家级荣誉。集体奖:一等奖加 9 分/次,二等奖加 8 分/次,三等奖加 7 分/次。获荣誉称号等无具体奖项等级的加 8 分/次。个人奖按集体奖的 1/4 计算,所有个人奖项累计加分。此奖项含各项评比、竞赛、国家奖学金,不包含国家助学金等奖项。
5.获物流学院荣誉。集体奖:一等奖加 1 分/次,二等奖加 0.6 分/次,三等奖加 0.3 分/次,获荣誉称号等无具体奖项等级的加 0.6 分/次。个人奖按集体奖的 1/4 计算,所有个人奖项累计加分。此奖项含院级各项评比和竞赛,不包含奖学金、助学金等分名额到各班级的奖项。
6.参加“互联网+大赛”。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学院要求的,加 4 分;超过规定期限完成但未影响二级学院上报的,加 3 分;超过规定期限完成但影响二级学院上报的,加 3 分;未完成学院要求的,加 0 分。在校赛获一二三等奖,按获奖次数,分别加 3、1.5、0.5 分。参加“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其他非专业性技能大赛的,按“互联网+大赛”的 1/2 分值计算。因部分专业无专业技能大赛,此项目不考虑。
7.班集体自主开展活动。开展集体性活动,且在学院、学校网站有新闻报道的,加 0.5 分/次;在外媒体报道的,加 1 分/次;这两项一共最多加满 5 分。在校宣传部指定外媒报道的,加 2-5 分/次,不设上限。
8.集体奖指班级实际参与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 70%的活动,或奖状上写明是集体荣誉。以学院为单位组队参加的校级及以上团体比赛,班级参与人数达到班级总数 40%的,按集体奖计分;未达 40%的,不考虑实际参加人数,按个人荣誉得分的 2 倍分值计入班集体。
四、根据《学生手册 2021 版》规定,如下情形取消优秀班集体评比资格
1.各班级晚自习考勤结果,出勤率低于80%或在考勤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班级不得参与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2.班级或班、团支委集体被给予通报批评以上处理,或班级有一次群体违纪(5人以上)发生的,不得参加先进班集体的评比。
3.班级有被通报批评5人或警告处分3人或记过处分两人次及其以上者,则取消该班级评比资格。
4.本学期中,班级补考人数超过班级总人数 20%以上的,取消该班级评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