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首届淮安市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工商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18-04-24浏览次数:243

 

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加大选拔、举荐、培养、造就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工作力度,提高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能力,激励他们为淮安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和“一区两带”建设作出新的成绩和贡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团市委、市人才办、市科协决定联合开展首届淮安市青年科技奖的推荐评选工作。

一、推荐的候选人条件

在淮安行政区域内工作,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学风正派。年龄在40周岁(197811日以后出生)以下,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科学及相关科学领域中的各类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取得以下成绩之一者,均可作为推荐对象(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市管领导干部不在推荐选拔范围)

1、获得国家或江苏省(二等奖及以上)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获省、市重大人才培养奖励计划、基金资助项目等科技与人才奖励的人员;

2、获得一项或多项国家设计金质奖、银质奖,省优秀设计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并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的;

3、在工农业生产一线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资源新发现、消除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工作中,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成绩突出,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并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4、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科学及相关科学领域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在研究工作中提出了新的思想或创造了新的方法,对某一学科的发展产生了现实推动作用;或主要承担重点科研攻关课题,能敏锐地追踪本专业科技信息并具有较强专业竞争潜力的;

5、在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重要科技攻关和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引进、消化、吸收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和原材料国产化过程中,创造性地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

6、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大建设项目和对外科技学术交流中,提出具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咨询、建议,或解决了重大疑难问题,并带来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二、推荐方式与推荐名额

推荐方式分为组织推荐和学术团体推荐两种形式。

1、组织推荐:各县区科协联合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共青团、人才办,负责本辖区内符合报名条件的青年科技工作者(突出推荐非公有制企业青年科技人才)的资格审查、推荐报名工作。市委各部委办、市直相关单位、部省属驻淮各单位党委(党组)负责推荐本单位、本行业或管辖领域的优秀人选,并对人选成果业绩、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审核把关。

2、学术团体推荐:市级学(协)会中至少两名具有同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联合提名,经被提名人所在学术团体同意并经资格审核后推荐报名。

推荐名额为:每县区可推荐候选人两名,市各单位(学术团体)可推荐候选人一名。

三、获奖人数

本届授奖人数20名,从中评出10名“淮安市十大青年科技之星”。

四、评选机构与程序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团市委、市人才办、市科协共同组成淮安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委员会,负责淮安市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科协负责组织实施,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协。

由淮安市青年科技奖评委会办公室负责推荐人选的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提出专业评审意见。

由淮安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委员会对专业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并确定拟获奖人选,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五、人选待遇

1、淮安市青年科技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获奖人员纳入市“533英才工程”培养管理;

2、淮安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优先作为江苏省“333”工程、中国青年科技奖、江苏省青年科技奖等科技人才项目的推荐对象;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及职务时,作为晋升、评聘的实绩依据;

3、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对市场前景好、技术水平高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的研究人员或参与人员,在科研立项、项目资金等方面优先提供支持;

4、吸收获奖人员进入各类学术团体,积极创造条件,安排参加学术交流和国内外考察学习,努力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5、大力加强对获奖人员的宣传,弘扬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奉献精神和突出业绩,努力创造有利于广大青年科技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六、材料报送

推荐表、简介表电子文本发送至:caiyuankyc@163.com并将纸质材料于411日前报送至行政楼203

附件:青年科技奖评选通知 淮科协发〔2018〕20号.doc

 

科技处

2018.3.27